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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及疾病控制工作;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个体医疗管理;申领核发《卫生许可证》及《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等行政审核事项;批准个体医疗机构、审核医疗广告;卫生执业资格技术职称考评送审;依法管理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工作及临床用血质量;指导开展中蒙医专业人才培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开展各项劳动卫生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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