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二连浩特部门网站群>>卫生局>>政务公开>>办事指南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发布日期:2008-07-14〗〖作者:〗
〖字体: 〗〖背景色: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打印本稿〗〖关闭

 

序号

填报项目

填报内容

1

项目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核发

2

项目类别及编号

审批

3

项目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4

办理对象及范围

从事公共场所服务的企业或个人

5

办理条件

1.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2.预防性卫生审核意见及竣工验收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平面图、方位示意图;

3.法人或负责人资质证明;

4.相关检(监)测检验结果报告;

5.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

6.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证明复印件;

6

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现场验收—复审—发证

7

办理时限

60个工作日

8

费用情况

收费,依据内卫计字(1994)第305号,

9

办理结果状态

在本单位可以全部办结

10

办理部门名称

二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11

办理地点、邮编

二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邮编:011100

12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13

联系电话

7521848

14

网上表格下载

15

网上办理情况

16

监督电话

7521640

17

备注

 

相关附件:  

打印本稿〗〖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