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市重新修订了新农合工作方案,对参合农牧民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从2009年开始,个人缴费提高到20元。2008年参合农牧民在各级政府补助下合作医疗基金累计110元。现将2007年与2008年起付线、封顶线、报销比例比较如下:
2007年
2008年
市内医疗机构
市外医疗机构
起付线
大病
400元
700元
100元
300元
慢病
50元
封顶线
10000元
20000元
1000元
1500元
报销
比例
400元至2000元报销40%;2001元至4000元报销50%;4001元以上报销60%。
700元至2000元报销40%;2001元至4000元报销50%;4001元以上报销60%。
100元至2000元报销50%;2001元至5000元报销60%;5001元以上报销70%。
300元至2000元报销40%;2001元至5000元报销50%;5001元以上报销60%。
300元至5000元报销10%;5001元以上报销20%。
50元至5000元报销15%;5001元以上报销25%。
另外,在格苏木、赛乌素卫生院就诊的各段报销比例提高10%。参合农牧民实行计划生育户的住院费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定点医疗机构运用蒙中医治疗的住院费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农牧民、低报户、五保户和民政部门优抚对象各段报销比例提高10%;转移进城农牧民、计生“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各段报销比例提高10%。符合以上条件的农牧民只享受一项优惠政策。
对未使用大病统筹基金的农牧民可每两年免费体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