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岔渠桥村卫生室 马金林
马金林,男,54岁,回族,中共党员,宁夏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岔渠桥村卫生室乡村医生,从医34年。
马金林承担着岔渠桥村860户、3486人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他不论白天黑夜、刮风下雪,只要有病人的呼唤,只要有需要,就送医送药到家。田里埂头,到处都留下他的身影。他把自己的青春、热情都奉献给了家乡农民,以一腔爱民之心,受到了乡亲们的交口称赞。
他常说:“医者,先做人,后行医”。他始终把医德作为乡村医生的灵魂。他对经济困难的村民减免医药费10—20%;一时带钱不足的患者可先取药治病;对于特困群众免费治疗,每年减免费用达3000多余元。别人问是何原因?他说:“人不能忘本,不能站在钱眼上,不能事事算计自己的得失,要把工作做好。”
近几年来,他为改善医疗环境,克服经济、自然等因素影响,使卫生室面貌一新。自治区政府为其配备了听诊器、出诊箱、血压计、紫外线消毒灯等“十小件”设备,将原来不足60平方米的卫生室改建为现在的90平方米,设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注射室、防保室、药房,建设了规范、整齐、整洁的标准化卫生室,大大方便群众就医。
2005年,吴忠市开始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他一开始就认识到这是一件惠及农民群众的大好事,可许多村民认识不到合作医疗的保障作用。于是,他一次次深入农民家中,向他们详细讲解合作医疗的好处,还亲自为几家贫困户捐助了合作医疗基金,使本辖区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7%以上,又一次受到了村民的赞誉。岔渠桥村卫生室也第一个成为吴忠市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在马莲渠乡指定的合作医疗报销村卫生室。
作为村卫生室的负责人,村卫生室的良性发展,一直是他工作之余思考的问题。自自治区政府召开实施医疗卫生惠民政策大会后,他积极响应自治区政府的惠民政策,在以往“三统一”药品基础上,更加强化“三统一”中标药品的使用,切实做到非中标药品下架,中标药品使用率达到100%。在市卫生局、乡卫生院“三统一” 多次药品检查中得到了市卫生局检查领导小组及卫生院的好评。
作为一名普通的乡村医生,他默默奉献,任劳任怨,连续多次被评为市、县、区“优秀村医、先进医务工作者”;1977年被评为吴忠县卫生系统“优秀乡村医生”;1982年被评为吴忠县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5年—2007年三次被评为马莲渠乡“优秀共产党员”。
他用自己的默默奉献,改变着家乡缺医少药的状况。他任劳任怨,靠精湛的医术,解除患者的痛苦,以一位乡村医生的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的信念与人生价值,在平凡的岗位上谱写着一首新时代的奏章。